******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35-250ZA******)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并于2025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50ZA******
******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年限 |
年预算金额 (元/年) |
总预算金额 (元) |
1 |
******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2年,1+1服务模式 |
3,130,000.00 |
6,260,000.00 |
注: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1+1模式),满12个月为一年。(采取1+1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在第一年的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内,由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如确定续签,则与物业公司再续签1年合同;如确定不再续签,则不再支付后续物业管理费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投标人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物业管理)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5日 至 2025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8:30 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将招标公告附件的《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填写、******,邮件名称备注:0835-250ZA******报名+投标人名称。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楼1910房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3.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及递交投标文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要求其代表在整个开标会议程中完整履行签到、确认开标结果等职责,如未参加开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并放弃对此提出异议的权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税务局
地址:高州市高凉中路173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楼1910房
联系方式:成女士,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女士
电 话:0668-******
793a618a280b46d490b6dbfda3544da1.doc******有限公司
2025-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