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爱辉区吸污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责任公司(黑河市龙科街7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RZ-******
项目名称:爱辉区吸污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配置参数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吸污车 | 1、11.5方吸污车国6 2、★总重量(㎏):≥16000 3、额定载质量(㎏):≥8120 4、整备质量(㎏):≥7750 5、轴荷(㎏);≥5600/ 10400 6、★外形尺寸(mm): ≥7350*2500*3500 7、最高车速(KM/h): 88 8、功率(KW):≤121 9、运输介质:液态污物 10、密度:800千克/立方米 11、罐体有效容积:≥10.06立方米 12、★罐体外形尺寸(总长×直径)(mm):≥4800(直段长4200)×φ1800 13、防护:防护材料均采用Q235B,与车辆连接方式为焊接; 14、配吸管长度20米,油循环自动加热。 15、燃料种类:柴油。 | 1辆 | 250,000.00 | 250,000.00 |
总计:250,000.00元(贰拾伍万元整)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一年
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
2.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四证合一);
2.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3提供标准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不提供);
2.4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2.5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6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合法渠道, 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7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线上获取,潜在供应商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等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河市双拥大街21号(******公安局北侧)
注: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线上开标,2025年5月6日08时30分至2025年5月6日09时00分响应文件PDF格式上传******信箱,超过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保证内容清晰,完整,签字盖章齐全,若因内容不清晰,不完整,无法正常评审的,责任自负)。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河市双拥大街21号(******公安局北侧)(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六、磋商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
磋商保证金金额(元) | 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5,000.00 | 从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达************银行电子回单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响应无效。 户 ******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黑河建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1994 汇款用途:爱辉区吸污车采购项目磋商保证金 |
注:各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无论是否中标,各家供应商均需将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胶订成册且封面加盖公章,邮寄至黑河市龙科街70号(锦融公司),若不邮寄纸质版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七、文件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文件应按照黑河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编制,并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xe/)上发布。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村局
地 址:黑河市中央街473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龙科街70号
联系方式:徐女士 ******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