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服务中心四小场所房屋租赁项目]项目直接采购[A1] 公示
[采购人编制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文件时,应对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做隐蔽处理。]
[2025******服务中心四小场所房屋租赁]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服务中心四小场所一套,解决异地员工食宿。】
直接采购原因
[请选择适用本项目的直接采购原因并删除其他原因,请勿随意调整表述。涉及企业秘密等特殊情形的,应对涉密项目信息脱敏后再行公示,或按照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规定不作公示。]
【本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涉及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因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直接采购供应商
【龙少兵】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8日】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罗伟忠】,【******】[采购项目经理/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罗伟忠】,【******】[本单位异议归口管理员]
【异议接收邮箱:【******】[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全文“单一来源采购”调整为“直接采购”
本次修订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