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SZY-2025-XG00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西秀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及清洁设备购置
项目序列号:ZFCG******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A包技术参数 投标产品符合采购规格、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的得10分;每有1项负偏离的扣5分,扣完为止。 投标产品符合采购规格、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的得15分;每有1项负偏离的扣5分,扣完为止。 2 B包政策功能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有效期内的货物的,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黔财采【2025】6号要求,现删除招标文件中政策性加分,具体详见变更后的采购文件。 3 A包政策功能 2、投标货物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贵州、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黔财采【2025】6号要求,现删除招标文件中政策性加分,具体详见变更后的采购文件。 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7月18日 00时00分 到 2025年7月30日23时59分 2025年7月18日 00时00分 到 2025年8月8日23时59分 5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2025年7月18日00时00分到 2025年8月7日16时00分 2025年7月18日00时00分到 2025年8月15日16时00分 6 B政策功能 2、投标货物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贵州、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黔财采【2025】6号要求,现删除招标文件中政策性加分,具体详见变更后的采购文件。 7 B包技术参数 投标产品符合采购规格、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的得15分;每有1项负偏离的扣5分,扣完为止。 投标产品符合采购规格、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的得20分;每有1项负偏离的扣5分,扣完为止。 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5年8月8日11时00分 2025年8月18日11时00分 9 A包政策功能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有效期内的货物的,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黔财采【2025】6号要求,现删除招标文件中政策性加分,具体详见变更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黔财采【2025】6号要求,现删除招标文件中政策性加分,并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进行澄清。招标文件中如有其他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安顺市西秀区
联系方式: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东郊路3号印刷厂4楼6号厂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晶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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