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宜猇发改审批〔2025〕12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村集体自筹资金、社会投资及争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昌市******街道高湖村。
2.2建设规模:在高湖村现代蔬果产业园区内新建道路9条,其中3条为沥青道路,全长约811米(5.5米宽道路长628米、3.5米宽道路长183米),6条为2米宽混凝土道路,全长约858.4米;对高湖村现代蔬果产业园园区内260亩农田进行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培肥、修建排水沟、机耕道;在园区内搭建温室大棚,建设农产品深加工展销中心,建设停车场;安装屋顶光伏设备等。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运营模式建设,包括采购、施工、验收、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质量保修、运营等全过程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运营全面负责。其中:
(1)采购招标范围:本项目各类材料设备的采购或制造、包装运输(含装卸及转运)、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如需)、验收交付、售后服务等。
(2)施工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以及竣工后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等。
(3)运营招标范围:在施工阶段协助开展优化设计,提出功能布局、设备选型、维护便利性等方面的合理建议,预防隐性缺陷,减少移交后的硬性改造;协助参与施工管理,参与隐蔽工程、专业工程及项目整体验收,推动施工阶段整改,明确运营期与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风险划分;协助制定设施设备移交标准,参与系统联调联试、验证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备性,提前制定针对设施设备故障的应急预案、建立设施设备档案,奠定运营期管理基础;在施工阶段同步组建运营团队,编制运营手册,培训运维人员,提前进行运营筹备工作,在运营期提供运营服务。
2.4施工工期及运营期:施工工期360日历天;运营期暂定十年(自项目建成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
2.5质量要求:各类材料设备达到设计施工图、技术规格书及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运营达到项目业主(建设单位)考核目标的合格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2.7设备质保期要求:光伏治污一体化设备及电路系统质保期十年。其他按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运营项目负责人须为该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上传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工程的水利专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本工程的建筑专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和建筑专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应同时满足两个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要求),其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水利专业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建筑专业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水利和建筑专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应同时满足两个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要求),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6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安全员须上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设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成员)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担任;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就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招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7月03日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3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06月12日
9、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27号
联系人:罗楠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H栋3楼
联系人:张舒扬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