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西舍路石场新建年产90万吨建筑用料石灰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楚雄市西舍路石场新建年产90万吨建筑用料石灰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楚雄市西舍路石场新建年产90万吨建筑用料石灰岩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楚雄市西舍路镇西舍路村委会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总占地面积19.45hm2,由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及道路区组成。其中矿权面积17.8hm2,由8个拐点圈定,地理坐标:东经101°05′10.401″-101°05′36.633″,北纬24°40′16.822″-24°40′31.249″。开采标高:1871至1740m,生产规模9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二)建设单位与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楚雄市蓝鑫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272号2栋3楼3-1号
3、联系人:杨工
4、联系电话:******
(三)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1******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M1-4地块(和成国际研发中心)A幢15层1507-1509号
3、联系人:杨工
4、联系电话:******
5、电子邮箱:******
(四)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和我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提供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项目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层次地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实施对您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进入以下链接下载调查表并填写,并采用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随时关注本项目环评的进展情况。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楚雄市蓝鑫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