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221 |
******法院人力资源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1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22日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主要服务内容:在采购方的指导和管理下完成相应的岗位工作,并配合采购方完成与之相关的其他事项。预算金额包含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服务管理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各项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
三、中标情况 |
包号采************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中国中原人力资源产业园区A座70510,042,******法院人力资源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刘常洁,陈志强,张晓玲,冯晓群,李阳,李丹,王磊成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支付标准按洛财购(2019)3号文收取标准计取。 |
收费金额:15,000.00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中标人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法院 |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蓬莱路与太行路交叉口 |
联系人:王磊成 |
联系方式: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榆林北路36号绿地中心南塔4502号 |
联系人:黄先生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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