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长安镇全域整治老庄安置点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便道及雨水主管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长安镇全域整治老庄安置点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便道及雨水主管工程已由 / 经 / 备案,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长安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内容包括道路总长约2100米,雨水管道总长约1700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投资概算:约195万元,
2.4本工程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05月05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04月 28 日至2025年05月 09 日10时30分,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col/col******50/index.html”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办理CA锁)。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col/col******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 地 址: 海宁市吉恩仕大厦5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 电 话: 0573-87318570
传 真: 传 真:
质疑投诉部门: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
电 话:0573-******
2025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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