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山市东翼柳永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武夷山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武发改审批〔202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夷山市东翼柳永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武夷山市上梅乡茶景村。
2.3建设规模:******服务中心5860平方米,生态智慧停车场 2000平方米,游客驿站8个,旅游******消防安防、智慧旅游系统、标识标牌等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0000万元,建安费用暂按8341.27万元。
2.4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
2.5项目管理目标:包含投资控制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文明目标等,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6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报建、报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统筹管理。包括组织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各类档案移交委托人、缺陷责任期满和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入库和产权办理等工作。
(2)工程勘察: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可研投资估算范围内所有项目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设备设计;施工全过程至竣工验收的设计相关服务;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和相关部门审批;
(4)工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5)造价咨询:包括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施工期造价咨询、造价管理、造价鉴定的全过程服务(不含工程结算审核)。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及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施工现场造价管理、审核,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的相关设计、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等;
(6)施工招标代理:依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招标的政策规******委员会、组织开评标。办理评标结果公示、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有关部门及招标人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以及相关报备材料;
(7)其他咨询服务: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程监测(变形监测、边坡监测等)、测量(多测合一)、管线物探、施工图设计审查等需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咨询服务。
2.7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604.6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提供福建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其他资格:营业执照(或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需含有与造价咨询相应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或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需含有与招标代理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完成并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专业咨询负责人其中一个岗位,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近五年内不得存在因不当的项目管理(或代建)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3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2日12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4月27日23时59分59秒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9095/npztb/)(重要提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17 时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②(1)未被列入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①现金形式提交。(3)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14日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建筑市场主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工程保证保险作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招标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 履约担保期限: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始至合同服务期限满后28天。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95/npztb/)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武夷山市上梅乡下屯街1号,邮编:354307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王剑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武夷大道510号凤凰嘉苑7楼 ,邮编:3543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李晓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9095/npztb/)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武夷山市富贵华府9号楼2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