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绩溪县镇头林场国家光皮桦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劳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CS-******
二、项目名称:2025年绩溪县镇头林场国家光皮桦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劳务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十亩园24号
成交金额:贰拾陆万伍仟元整(265000.00元)
评审报价:贰拾陆万伍仟元整(265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3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5年绩溪县镇头林场国家光皮桦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劳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为改善种子园、采穗圃、母树林、试验林的林地生长环境、卫生状况,提高良种生产效益;提升良种产量和质量,增强基地良种供应能力,进一步提高良种基地建设水平和科技管理水平。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俊(组长)、张晓蓉、杜玖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8000元(计算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有限公司或绩溪县镇头国有林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华阳镇祥云路2号,联系电话:******;地址:绩溪县长安镇镇头村,联系方式:************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绩溪县镇头国有林场
地址:绩溪县长安镇镇头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祥云路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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