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0634-254XZHTZF007
二、项目名称: 2024年洛浦县市场援疆消费帮扶项目二期(校服设计库)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里甲9号 | 磋商总价:******(元) | 93.67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4年洛浦县市场援疆消费帮扶项目二期(校服设计库)项目 | 2024年洛浦县市场援疆消费帮扶项目二期(校服设计库)项目 | 2024年洛浦县市场援疆消费帮扶项目二期(校服设计库)项目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 供应商应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过程方法开展设计工作,控制设计质量,并为项目配备各项所需资源,以保证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 供应商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保证工作的衔接、平衡。供应商的计划应与采购人的总体策划目标相适应,使工作人员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 | 供应商在编制成果文件时,应做到基础资料齐全,遵守设计工作的原则与程序,设计工作及其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并能满足项目需要。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份数和要求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免费提供设计的过程文件及最终成果,以满足项目和设计需要。所有中间和最终成果资料,供应商除提供相应的文字资料外,还应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便于查询。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华朋,韩蔚(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谢仁古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99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地 址:洛浦县北京路4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瑞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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