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协议书
******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河南省袁湾水库工程光山县库周道路复建项目,已接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河南省袁湾水库工程光山县库周道路复建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标段项目概况:复建袁湾水库库周道路共计15条,总长约3.87公里。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陆万肆仟伍佰壹拾陆元整(¥******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王文刚。承包人项目总工:王晓宇。
5.工程质量:合格。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20日历天。
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本协议书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事务中心 承包人:******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2024年 11 月 13 日 2024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