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安徽省水利优质工程奖
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
根据省有关部门通知要求,2025年度“禹王杯”奖评选工作暂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2025年度“禹王杯”奖评选工作,2025年度安徽省“黄山杯”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继续开展。
二、符合安徽省“黄山杯”优质工程申报条件的水利工程可直接申报2025年度安徽省“黄山杯”优质工程。
三、申报2025年度安徽省“黄山杯”优质工程的水利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建、改(扩)建水利工程(仅限主体工程全部拆除重建)。
(二)申报工程规模符合要求,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独立发挥功能和独立施工条件的单项工程概算)不低于5000万元且主要施工单位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
(三)符合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国家水网骨干工程能够独立
发挥功能的单项工程,应按工程批复内容实施完成且通过由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投入使用验收或阶段验收(下闸蓄水、通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等)。
(四)工程投入使用运行一年以上(以通过投入使用验收或阶段验收时间为准),原则上应达到设计标准的运行考验,未发现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质量安全隐患。
(五)工程建设过程中落实质量安全标准化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等级符合行业相关规定要求。
四、申报2025年度安徽省“黄山杯”优质工程的水利工程,经省水利厅组织资格初审、现场复查,择优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
五、请申报单位于4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创优申报系统,纸质版申报材料、推荐函及承诺书(各1份)报送至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联系人:辛志刚,0551-******。
2025年4月19日
******集团。
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
根据省有关部门通知要求,2025年度“禹王杯”奖评选工作暂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2025年度“禹王杯”奖评选工作,2025年度安徽省“黄山杯”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继续开展。
二、符合安徽省“黄山杯”优质工程申报条件的水利工程可直接申报2025年度安徽省“黄山杯”优质工程。
三、申报2025年度安徽省“黄山杯”优质工程的水利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建、改(扩)建水利工程(仅限主体工程全部拆除重建)。
(二)申报工程规模符合要求,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独立发挥功能和独立施工条件的单项工程概算)不低于5000万元且主要施工单位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
(三)符合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国家水网骨干工程能够独立
发挥功能的单项工程,应按工程批复内容实施完成且通过由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投入使用验收或阶段验收(下闸蓄水、通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等)。
(四)工程投入使用运行一年以上(以通过投入使用验收或阶段验收时间为准),原则上应达到设计标准的运行考验,未发现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质量安全隐患。
(五)工程建设过程中落实质量安全标准化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等级符合行业相关规定要求。
四、申报2025年度安徽省“黄山杯”优质工程的水利工程,经省水利厅组织资格初审、现场复查,择优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
五、请申报单位于4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创优申报系统,纸质版申报材料、推荐函及承诺书(各1份)报送至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联系人:辛志刚,0551-******。
2025年4月19日
******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