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运粮河水生态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野县运粮河水生态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已由 新发改审批【2025】65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4-411329-04-01-794445。招标人为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野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资金占比70%;地方资金占比30%。******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野县运粮河水生态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
2.2 项目编号:XYGGZY-2025-15
2.3 项目地点:新野县境内
2.4 项目概况:新野县运粮河水生态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工程北起上港乡小河西村东入境处,南至入白河口,河道总长度15.61km。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河流生态缓冲带、生态护岸、受损基底修复等三部分内容。
2.5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含但不限于本项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深化设计、施工图审查报审、施工期设计服务和相应阶段的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工作,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决算、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范围
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进行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
审批的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相关图审工作(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涉及范围)。
设计内容: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重点部位的景观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施工配合服务等与本工程所有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办法以及当地有关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规范或法规,设计人应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采用新的标准、规范或法规进行设计。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符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报建图要求,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在此过程中,负责提供设计文件,负责通过相关评审,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承担相关费用。
(2)材料、设备采购范围及内容
包括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全部设施设备、材料、服务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招标文件约定的使用期限(如有)内归属发包人的使用权。上述文件中范围不一致时,以较大的范围为准。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承包人已经将有关的成本、费用、利润、税金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施工范围及内容
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为完成本项目项目清单所载明的全部建设工程,含本项目发包范围内的三通一平、施工临时设施、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施工导流(如有)、支护工程(如有)、疏浚和吹填、河道清淤及基底修复、土石方、生态护坡和河流缓冲带工程、安全检测等。
(4)除以上约定外,其余不明确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等相应资料为准;
第二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方式)
第二标段:建设工程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2.7 工期:
第一标段:540日历天(含设计服务周期)。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全面验收结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8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
设计质量要求: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要求的深度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防洪目标满足10年一遇防洪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规定,满足相关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保证工程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达到100%,一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第二标段: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件);
3.1.2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单位的注册人员必须符合其所持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资质标准。其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正常有效,未被住建部门标准为异常。
3.1.3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②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⑤在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签订劳动合同。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拟派注册人员正常有效未被住建部门标准为异常。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投标单位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设立不足时间要求的,从设立时起)。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拟投入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须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单位出具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为水利资质的,投标人、相关执(从)业人员和委托代理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公开,委托代理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以网上公示为准,截图并加盖公章)。
3.1.4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仅需提供财务报表)。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本条要求。
3.1.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1.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1.7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总负责人。
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④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且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承诺函格式自拟),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单位的注册人员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对应的资质标准,未被住建部门标准为异常。
3.2.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仅需提供财务报表)。
3.2.4 项目总监资格: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正常有效未被住建部门标准为异常。
该项目总监及主要监理人员没有正在实施和正在承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单位出具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所在投标单位劳务合同及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3.2.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其他要求
4.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4.2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责任自负。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5.2 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5.3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取消投标保证金金额在十万元及以下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新公管办〔2022〕3号)。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5.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7日08:00分至2025年7月29日9时3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5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6.3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6.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新野分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CA 办理/延期及相关技术支持,请联系:
信安 CA 办理/延期:0371-96596 ******
华测 CA 办理/延期:400-620-2211 ******
北京 CA 办理/延期:******
深圳 CA 办理/延期:****** ******
招标人: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野分局
地址:新野县创业路中段
联系人:张勇
联系方式:******700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电厂南路46-18号创新园6号楼A座6层
联系人: 魏翠翠、魏凤美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野分局
地址:新野县创业路中段
联系人:黄寅斌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