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为提升我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培育水平,现将《惠山区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主体开展项目申报,于8月31日下班前报送附件1、2、3、4,所有附件可编辑电子档、扫描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吴怀雯;联系电话:******)
******农村局
2025年8月4日
惠山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
能力提升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5〕20 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惠山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1.“新农人”培育。围绕特色农产品电商、乡村旅游开发、农业科技创新、绿色农产品深加工、农业种(养)植、农村电商物流、互联网农业服务、农业机械化等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示范性和带动性的农业农村项目,聚焦“新农人”群体(青年农民、返乡创业者、农业企业家等),以“培育一批带头人、带动一方产业”为目标,筛选培育惠山区“新农人”10人,支持传统农民向“有技术、懂管理、善经营”的现代“新农人”转型。
2.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结合惠山区农业产业特色,支持打造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2个,通过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奖补办法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新农人”培育主体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较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掌握一定现代科学知识,勇于创新农业农村新业态新模式,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8岁,不超过60周岁,户籍为江苏无锡或在无锡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在无锡办理暂住登记或常住无锡超过1年以上,符合高中以上学历、从事农业生产1年以上等“新农人”标准。
(2)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主体为在惠山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服务中心下辖基地等,具有试验示范必需的固定场所,具有适宜的面积规模,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设施设备满足需要。
(3)上年度有拖欠土地流转租金、有不良诚信记录、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经营主体,项目被撤销或无故终止的经营主体、因项目实施进度过于缓慢影响绩效评价结果的经营主体,不得申报。
(4)单个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建设内容只能申请一次同级财政补助。
2. 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原则上在 2026年11月31日前全部完成 (含项目审计时间)。
3. 项目资金补助。
(1)补助比例:申报主体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财政奖补比例为100%,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财政补助比例最高为40%。
(2)补助额度:参照《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省级实施方案测算补助标准表》,对获批的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每个基地给予20万元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技术培训与推广服务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新农人”,集中开展“新农人”专项培育9-10天,同时每人给予1.5万元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相关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等方面。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办公室进行申报,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时需填报附件1、附件3,“新农人”申报时需填报附件2、附件3,******办公室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审核,重点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以及建设内容和投资造价的合理性,汇总填报附件4,并经镇(街道******农村局。
- 项目确定
******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农村局确定培育的“新农人”名单以及建设的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名单,在惠山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立项。
五、项目绩效
各申报主体要在规定时间******农村局将加强监管和绩效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内容、绩效目标如期完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作为申报主体申请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