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5〕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1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县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采取机构自查、资料送审、现场核查、官网公示等形式开展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补充公示。
按要求及时报送材料并通过审核的机构共7家(含整改合格,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0天(6月10日—7月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17-******。
公示期间无异议并通过审核的机构,同意其继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不合格的不得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相关活动。
附件:营山县2024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表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
按要求及时报送材料并通过审核的机构共7家(含整改合格,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0天(6月10日—7月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17-******。
公示期间无异议并通过审核的机构,同意其继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不合格的不得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相关活动。
附件:营山县2024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表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