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腻子粉、4万吨石膏基腻子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6万吨腻子粉、4万吨石膏基腻子粉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市湘潭县柏屹自主创新园二期28栋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在湘潭市湘潭县柏屹自主创新园二期28栋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腻子粉、4万吨石膏基腻子粉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3677.09m2,设计年产6万吨腻子粉、4万吨石膏基腻子粉,总投资约50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分为储罐呼吸粉尘、破碎、研磨废气、投料废气、包装废气。本项目破碎、研磨废气、包装废气分别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储罐呼吸粉尘、投料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排气筒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A标准后,再向北经涓水汇至湘江。 (3)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运营期固废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三大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再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袋、废布袋、地面收集的粉尘等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桶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再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