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变更登记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变更,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变更登记。
******资源局三楼调查与登记股
联系电话:******
附件:
******资源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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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变更,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变更登记。
******资源局三楼调查与登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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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变更内容 | 备注 |
1 | 廉江市青平镇花平水村榕木陂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廉江市青平镇花平水村陂圳口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廉江市青平镇花平水村 | 廉江市青平镇花平水村榕木陂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廉江市青平镇花平水村陂圳口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原发证面积13.8296公顷。界址已发生变化,已重新走界。现面积变更为129961.42平方米和5826.25平方米 | / |
2 | 廉江市青平镇花平水村大凹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廉江市青平镇花平水村 | 廉江市青平镇花平水村大凹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原发证面积8.2473公顷。界址已发生变化,已重新走界。现面积变更为70486.86平方米和8814.54平方米 | / |
3 | 廉江市青平镇花平水村榕木陂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廉江市青平镇花平水村陂圳口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廉江市青平镇花平水村 | 廉江市青平镇花平水村榕木陂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廉江市青平镇花平水村陂圳口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原发证面积0.5612公顷。界址已发生变化,已重新走界。现面积变更为1051.07平方米和3587.09平方米 |
******资源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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