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沈阳地铁9号线二期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以沈发改审字(2023)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资本金40%,自筹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地铁9号线二期工程曹仲车辆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沈阳地铁9号线二期工程曹仲车辆段监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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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4月30日 开工至 2027年02月28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只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4.其它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3)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赵尔聪 | 姓名: | 赵尔聪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工程师 | 职称: | 工程师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七层)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赵尔聪 | 联系人: | 杨朔 李佳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杨朔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