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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的公示(第三轮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的公示(第三轮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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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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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街道少岷南路462号。

   附件: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农村局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泸州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水产养殖废水治理短板明显。全市395家水产养殖户,有283家未建设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其中小流域污染问题较为严重的泸县,就有190家未建设养殖尾水治理设施。抽查泸县石桥镇洪安桥村稻虾种苗养殖基地,外排尾水的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浓度分别超标1.94倍、1.73倍。

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实现69户养殖尾水治理措施全覆盖。

整改措施

(1)2024年2月底前,制定《水产养殖包户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县、镇、村监管责任人;成立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指导组,开展专家咨询、技术指导和污染防治宣传。

(2)2024年12月底前,全县推广水产养殖鱼菜共生、鱼萍共生绿色生态养殖技术69户,实现尾水循环综合利用,确保养殖废水达标排放。

(3)2024年12月底前,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监管,每月组织开展1次现场检查。

整改完成

情况

1.2024年3月25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县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的通知》(合三农工委〔2024〕18号),制定了《合江县水产养殖包户监督管理制度》,成立了合江县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指导和污染防治宣传。

2.落实了69户养殖尾水县、镇、村三级监管责任人。完成69户尾水治理措施,基本实现69户养殖尾水循环综合利用。

3.组织开展现场检查8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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