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十五五”水土保持发展规划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十五五”水土保持发展规划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5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阜宁县“十五五”水土保持发展规划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阜宁县“十五五”水土保持发展规划项目
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项目编号:FNSWJ-2025-SWWGH-STBQ
1.4预算金额:20万元;
1.5最高限价:2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1.6采购需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空间管控区域差别化预防保护,加快优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以提升水土保持率、增强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为目标,科学谋划水土保持发展新格局,构建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助力美丽江苏和现代化建设。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含)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或具备甲级资信证书(水利水电)工程咨询单位。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 年5月22日,每天上午8: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限);
2、获取方式:******(微信同步)。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只有在获取磋商文件后才能参加磋商,否则不接受其响应文件。
3、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5月28日14: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15:00;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谈判地点:******水务局二楼会议室(阜城大街7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无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务局
地址:阜宁县阜城大街72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联系电话:0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宝丰国际商博城26幢220室
联系方式:孙工,联系号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孙工
电话:0515-******,******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