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有限公司年产10万个户外太阳能灯具、40万套对讲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信息公示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现根据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要求进行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公示。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信息
******有限公司年产10万个户外太阳能灯具、40万套对讲机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创造大道23号22幢101号(泉州(南安)光电信息产业基地)。项目利用企业自有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建筑面积1782.6m2。项目总投资60万元,主要从事户外太阳能灯具、对讲机的生产加工。项目生产能力:年产10万个太阳能灯具、40万套对讲机。项目聘用职工30人,均不住厂,年生产300天,日工作12小时。
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创造大道23号22幢101号(泉州(南安)光电信息产业基地)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