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了解和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确保公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就《关于德州市闲置土地处置的实施意见》(德政办发〔2022〕13号)开展评估,对该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内容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期限
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25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
1.联系电话:0534-******。
2.电子邮箱:******。
附件:******办公室关于德州市闲置土地处置的实施意见.pdf
******资源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