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时间:2025年05月15日 |
异议内容 | 1、招标文件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有“六、价格清单”,该项目是报下浮率,招标文件未提供工程量清单,请问“价格清单”节点只上传格式给的这一页的内容吗?如不是请明确?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填写投标人的位置是仅需填写牵头人名称还是联合体全称? 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内除联合体协议书之外其余需要签字或盖章的位置是否仅需加盖牵头人单位的电子印章或牵头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联合体协议书为盖鲜章的扫描件上传? 4、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是否仅需牵头人提供,还是所有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 5、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及评分要求均未对业绩有要求,请问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的“(三)近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四)正在设计(施工实施工程总承包)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是否无需填写? 6、投标制作软件内无目录节点,是否无需提供目录? |
答复 | 1、本项目价格清单格式只有所见这一页且本项目无招标清单,投标人在“招标文件第 7 章-投标文件格式有-六、价格清单”页面中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上传投标总价扉页并且按要求签字盖章,同时要列明投标总价以及设计和施工分别的投标报价。 2、联合体投标时,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 位置仅填写牵头人名称。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项明确:“联合体投标的,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联合体协议书需注明各方分工,但投标文件主体(如投标函、价格清单等)均以牵头人名义签署(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示例)。 3、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成员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鲜章扫描件,见第七章 “联合体协议书” 格式要求)。依据:第二章 3.7.3 条规定:“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除投标总价扉页和联合体协议书外,均应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印章”。 4、仅需牵头人提供。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第二章资格要求均明确 “? 无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3.1.2 项、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2)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因此:“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及 “新承接项目情况表” 无需填写,可在表格中注明 “/” 或留空。依据:第二章 3.5.3 项:“无业绩要求的,无需提供”;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不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 6、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