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石泉县乡村振兴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2024年渔业信息化基地建设项目配套设施购置开展竞争性谈判自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渔业信息化基地建设项目配套设施购置
******农村局(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石泉县城关镇滨江大道中段1号
电 话:******
三、采购内容和需求:建设渔业信息化基地,购置信息化建设设施设备,完成调试和设备安装;接入市渔业生产工作站智慧渔业管理平台,提供前端监测(摄像机、传感器等)技术调试及平台接入显示服务。保障平台运行稳定、可靠、安全,数据储存、传输正常。
四、采购预算:295000.00元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项目交付。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陕西省财政厅******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4.完税证明:提供2024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相关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单位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六、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3日,每天09:00:00至12:00:00,14:00:00至17:00:0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农村局(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方式:现场获取
请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的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内,携带有效的******农村局(石泉县乡村振兴局)进行登记报名获取文件。
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8日14:30分。
******农村局(石泉县乡村振兴局)会议室。
******农村局(石泉县乡村振兴局)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农村局(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