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江(南江河)南江县沙河镇洛平大桥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渠江(南江河)南江县沙河镇洛平大桥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标段)补遗文件二
致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其他要求:“1、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完成提交正式成果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20%,初步设计完成批复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50%,施工图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余款待工程完工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2、为防止不正当竞争,在评标过程中,已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且同时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须对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认定,******委员会认为低于成本时应当******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修改为:“1、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完成提交正式成果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20%,初步设计完成批复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50%,施工图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余款待工程完工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2******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委员会应从******************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当投标人的投标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或低于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5%,须对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认定。3、本项目须派2名驻场设代人员,中标人应保证两名及以上设代人员现场驻守开展工作。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5、本项目属于电子辅助评标,因招标文件版本及招标系统原因无法修改的部分,投标人需说明情况并单独响应或承诺。”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南江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