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2025年风景局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600-02110 ******服务中心2025年风景局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392000 最高限价(元):15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简介
丹东市志愿军公园及丹东市鸭绿江公园现需进行一级绿化养护,绿地、草坪13.3万平;各种乔、灌木树9919棵;花池3200平米,广场约5000平米。
★二、服务内容
1、按照辽宁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等规范标准完成常规的公园的养护服务,主要包括:公园的日常绿化养护(修剪、松土、施肥、浇水、防寒、防涝、病虫害防治等)、设施维护(简单维修、刷漆、保养等)、保洁(设施、绿地、道路、广场、水面等)、除雪等工作。
2、还需配合甲方:
(1)创城迎检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及突发事故、灾害天气应急处理等。
(2)精细化管理案件整改回复。
3、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对紧急事件的处理能力,将突发事件损失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合理配备防雨器材和工具,各种抢险设备、车辆、绳索、油锯、排水、汽油泵、灭火器材等以保证养护现场发生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4、采购人制定当次用人计划,列出需求人数及工种要求,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变动,应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到达,需和采购人沟通解决。
5、供应商必须遵依法规范用工,全员购买意外险。
★三、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按财政拨款进度支付,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注:
1、本项目预算金额392000.00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为本项目响应报价按照固定单价进行填报,报价不得高于150元/人/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三(丹东市新城区银河大街10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要求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服务中心 地 址:丹东市元宝区教堂路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D区29号楼201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嘉宁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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