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学院:
报来《关于调整自学考试学费标准的备案函》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成人教育收费问题的通知》(宁价费发〔2001〕150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收费标准备案制度(试行)〉的通知》(宁价费发〔2007〕9号)规定,现对你校申请的成人教育(自考)法学本科学费标准予以备案。
备案收费标准自备案之日起执行,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收取。你校应做好收费公示工作,通过学校官网等主动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学生监督。
附件:公办高校成人教育(自考)学费调整备案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