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5月20至2025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通讯地址:昌图县新区嘉泰写字楼东附楼
邮编:112599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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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昌图县八面城镇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八面城镇,用地面积45185m2,项目租用原八面城镇砖厂闲置场地建设沥青搅拌楼、水稳土拌合站、混凝土拌合站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为g303集阿线道路改造工程配套,年产10万t/a沥青混凝土、4万t/a水稳土和4万t/ac25型号混凝土。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 1、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落实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2、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后定期清掏,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收集后经200m3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骨料干燥上料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骨料烘干、筛分过程产生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卸料、呼吸、搅拌出料废气经电捕焦+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苯并【α】芘、沥青烟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设施处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水稳土上料和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混凝土上料和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标准。项目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水稳土成品筒仓自带布袋除尘器,确保颗粒物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石子、石粉物料装卸均在原料库内进行,物料装卸料过程中设置水雾喷淋进行抑尘,水泥稳定土生产线、混凝土生产线搅拌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封闭车间内,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减轻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优化项目布局,首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 5、项目运营产生的除尘器收尘、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沉淀池沉渣回用生产;电捕焦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厂家回收更换,废石料由骨料供应商回收,废布袋外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