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城区生态水网构建和水系连通工程三期项目(汉北河至北湖水生态修复与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HBTM-202508SL-******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TM-202508SL-******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天门市城区生态水网构建和水系连通工程三期项目(汉北河至北湖水生态修复与水环境治******************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天门市 建设规模:北湖涝区范围5.14km2,设计灌溉面积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连通渠840m,华侨城输水管线1370m,排水闸(含船闸), 2座穿路箱涵,耀星泵站排水暗涵及节制闸;湖泊清淤,滨水岸线绿化及水生态修复。本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船闸上闸首为3级建筑物,船闸闸室和船闸下闸首为4级建筑物,船闸上下游导航和连接建筑物以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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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天门市城区生态水网构建和水系连通工程三期项目(汉北河至北湖水生态修复与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主要任务为:(1)技施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2)工程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等阶段的施工、采购及安装、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作(不含工程征占地、拆迁、移民搬迁安置);(3)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4)与该项目相关的设计、施工、自检、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本标段为第1标段天门市城区生态水网构建和水系连通工程三期项目(汉北河至北湖水生态修复与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01 合同估算价:12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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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为第 1 标段内容,具体详见本标段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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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4)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水利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任。
(5)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水利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 工程总承包 的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各方职责(鼓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单位)。(2)联合体应满足3.1规定的资格条件。(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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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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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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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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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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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4日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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