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PSDL******24
******公安局坪山分局警犬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投标报价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投标报价(元) |
1 |
******有限公司 |
1,131,000.00 |
2 |
******有限责任公司 |
1,131,800.00 |
3 |
******有限公司 |
1,131,500.00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
序号 |
候选中标供应商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责任公司 |
3 |
******有限公司 |
五、中标信息
供应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街道甘坑社区林业分局培训中心 A 栋 101
中标金额:1,131,00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公安局坪山分局警犬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合同期一年,本次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可依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情况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续签合同,但整个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 服务标准:详见招投标文件 |
七、******委员会成员名单:
肖国志、王周良、罗明、康慨、廖红波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执行,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0%计算。
2、本项目代理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捌佰叁拾捌元肆角整(¥12,838.40)
九、公示期限:
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7日
十、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三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质疑咨询电话:0755-******。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要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公安局坪山分局
******街道沙壆社区龙兴路58号
联系人:胡警官,0755-******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联系方式:0755-83881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婕/张挺/王璐
电 话:******2、0755-******
十二、附件
特别提示:如需查看以下附件内容,请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8081/gsgg/002001/******4/******4001/******/2dc2a001-ee44-4938-bd88-5b04acfc203e.html)进行查看。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
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7、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开标一览表、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评分结果表等)。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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