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沙湾区林下中药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沙湾区林下中药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12-511111-04-01-875994】FGQB-028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内贷款,项目资本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12-511111-04-01-875994】FGQB-0287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依托沙湾区丰富的林区资源,重点发展本土林下特色中药材基地及其附属设施 41230.00 亩:林下套种重楼中药材基地 3000.00 亩,林下套种黄精中药材基地 11469.00 亩,林下套种黄连中药材基地8028.00 亩,林下套种淫羊藿中药材基地 10705.00 亩,改建林下淫羊藿中药材基地 4587.00 亩,改建林下黄连中药材基地 3441.00 亩。
2.2 建设地点:沙湾区
2.3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
2.4 项目总投资:39928.2 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图纸审查配合及施工配合等全过程所有工作、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农业种植相应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金额水利工程类不低于400万或农林类不低于6000万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金额水利工程类不低于400万或农林类不低于6000万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农林或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4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6月24日 至 2025年06月30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7月14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沫若大道中段 125 号 6 楼 A-1 号
邮 编: 614900
联 系 人: 沈老师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汇川街 166 号 1 栋 10 层 10 号
邮 编: 611700
联 系 人: 严戴朋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2025年06月1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2-511111-04-01-875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