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费县潘家庄北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基建施工项目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费县潘家庄北矿区基建期灰岩开采,石材开采包含拨岩--钻眼--破碎等,本项目不分标段。工期:随费县潘家庄北矿区项目基建期,至项目验收结束。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
5.预算金额:0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矿山开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矿山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且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间,提供项目经理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在本单位1年的社保证明; 5、业绩要求:应具备1项类似矿山基建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裁判文书”无行贿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别说明: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成功获得招标文件不等于最终资格审查的通过或合格,只有资格审查通过或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进一步的评审。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线上获取,投标人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网上下载。在项目信息-项目流程-“招标文件领取”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4月26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5年05月01日 17时3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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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提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递交。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的回执时间为准。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6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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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6日 09时30分
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前30分钟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我的项目”找到本项目,待开标时间后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代表须用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把锁或标证通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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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媒介 | |||||||||||||||||
本公告在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 |||||||||||||||||
八、其他说明 | |||||||||||||||||
******服务中心-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CA办理”、“投标工具”。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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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