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5〕1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与覆盖面,现依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民规〔2024〕4号)、《嵩明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意见(试行)》(嵩民联发〔2021〕3号)等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征集“困境儿童关爱保障服务”项目承接机构。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7月10日 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支持资金和项目要求
(一)项目支持金额
申报金额为15万元。申报金额含实施直接服务所需的人员、服务所需物资、督导、外部审计等全部费用。
(二)项目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三)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区域为******街道)。
三、项目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构建全方位困境儿童关爱保障服务体系,嵩明县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困境儿童关爱保障服务项目,旨在运用精准摸排、动态建档、分类施策、多元联动等工作方法,打造嵩明县儿童关爱服务品牌。现将征集项目内容公告如下:
(一)精准摸排与动态建档
******学校联动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嵩明县困境儿童数量、家庭状况、监护情况、生活需求等信息,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建立动态电子档案系统,定期更新儿童信息,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为后续精准帮扶提供依据。
(二)监护干预与生活保障
聚焦困境儿童,制定分类监护干预方案。对无人监护或监护能力严重不足的儿童,协调落实临时监护或长期监护措施,确保儿童生活安全有保障;对监护条件较差的家庭,开展监护能力提升培训,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援助,改善儿童生活环境,同时链接社会资源,为困境儿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如衣物、食品、学习用品等。
(三)心理健康关爱帮扶
组建由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为儿童提供心理健康筛查、个体心理辅导、团体心理活动等服务。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儿童掌握情绪调节方法;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对出现心理问题的儿童及时进行干预和跟踪服务,增强儿童心理韧性和抗逆能力。
(四)教育发展与社会融入
为保障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受教育权利,开展科学素养、生理卫生等教育支持项目,帮助******居民的互动交流,增强其社会融入感,营造关爱儿童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发展赋能与长效护航
整合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等多方资源,建立社会共治机制,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多元化社会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帮助困境家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探索建立儿童关爱服务长效机制,总结项目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嵩明县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心关爱服务模式,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方式
1.独立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2.提交材料需包含《项目申报书》、机构资质证明、人员资质文件等(详见第四部分)。
(二)承接主体要求
1.依法登记成立、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
2.具备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社会工作服务能力;
3.拥有独立财务管理制度及专业社工团队(至少 1 名专职社工全程参与);
4.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设计要求
1.项目方案的专业性
(1)配备专业社工
应根据项目内容按需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同时,要保证人员的稳定性,每个项目至少保证有1名专职社工全程参与项目,中途不得随意更换。
(2)配备项目督导
配备专门的督导人员对项目工作人员进行督导,定期和持续跟进指导,传授专业服务知识,理清服务思路,增进专业技巧,确保服务活动的质量。
(3)落实目标任务
项目有清晰的项目目标、经费预算、活动投入、服务频次、产出指标和可预测的效果。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指向明确,有明确的量化指标,受益群体清晰。
2.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申报方需严格按照《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昆明市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资金使用应保证符合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应符合《嵩明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
五、项目申报材料及评审步骤
(一)项目申报材料
1.需提供详细的《项目申报书》,方案自拟;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
3.项目配备专职人员及简介、专业资质、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证明。
(二)立项评审进度安排
1.项目申报阶段(即日起-2025年7月10日)
即日起,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社会组织于7月10日17:00前到我单位将密封好的资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资质文件等材料)进行现场提交。单位:嵩明县民政局,地址:嵩明县黄龙街62号204室,邮政编码:651700。收件人:杨绍玲,联系电话:******。本单位不到任何地方代取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及逾期送达的拒绝接收(接收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项目评审阶段(2025年7月10日-7月15日)
各申报的社会组织准备评审路演PPT,由嵩明县民政局组织第三方专家评审团队进行路演评审,根据申报单位承接能力、项目申报内容、项目预算合法合理性、项目完整性以及项目预期目标、项目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通过评审项目。
3.项目立项阶段(2025年7月15日-8月1日)
申报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项目进行修订完善,再次报嵩明县民政局审核。最终确定立项项目、项目类型及资金金额,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双方即可签订协议实施项目,完成立项。
嵩明县******事务所等审计单位开展财务审计工作。对违反使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责任。
4.项目实施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须变更项目、终止项目执行的,须报民政局批准备案。项目须按立项要求严格组织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杨绍玲******
联系地址:昆明市嵩明县黄龙街62号
嵩明县民政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