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特殊环节保留清单
序号
特殊环节信息
对应的政务服务事项信息
特殊环节优化措施
自治区指导部门
备注
特殊环节名称
特殊环节设定依据
特殊环节
法定时限
(工作日)
特殊环节
承诺时限
(工作日)
对应的政务服务
事项名称
对应的政务服务
事项类型
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部门
政务服务事项行使层级
特殊环节实施节点
具体优化举措
1
专家评审
【部门规章】《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实施机关受理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见附件5〔略〕)。
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审查申请材料反映的情况是否与法定的行政许可条件相一致。
实施实质审查,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当面询问申请人及申请材料内容有关的相关人员;
(二)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之间的内容相互进行印证;
(三)根据行政机关掌握的有关信息与申请材料进行印证;
(四)请求其他行政机关协助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五)调取查阅有关材料,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六)对有关设备、设施、工具、场地进行实地核查;
(七)依法进行检验、勘验、监测;
(八)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
(九)举行听证;
(十)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交通行政许可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的,从其规定。
60
50
涉路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盟市、旗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自治区
审查环节中
将承诺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缩至50个工作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专家评审
请提供规定特殊环节的条款,其余条款无需陈列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盟市、旗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自治区
审查环节中
承诺的时限已压缩至*个工作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3
专家评审
请提供规定特殊环节的条款,其余条款无需陈列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盟市、旗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自治区
审查环节中
承诺的时限已压缩至*个工作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4
加固、改造
【部门规章】《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21年6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决定》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公路管理机构审批公路超限运输申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勘测通行路线。需要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承运人应当按照规定要求采取有效的加固、改造措施。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承运人提出的加固、改造措施方案进行审查,并组织验收。
承运人不具备加固、改造措施的条件和能力的,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委托公路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加固、改造方案,由公路管理机构进行加固、改造,或者由公路管理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加固、改造。
采取加固、改造措施所需的费用由承运人承担。相关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 第二款: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下列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采取加固、改造措施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60
55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
盟市、旗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盟市、旗县级
审查环节中
将承诺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缩至55个工作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备注:
1.“特殊环节法定时限”无明文规定的,按“特殊环节承诺时限”填写。
2.本清单中的“特殊环节”均单独计算办理时限,已计算在审批时限内的环节不列入本清单。
3.“特殊环节实施节点”参考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环节,按环节前、中、后阶段填写。
4.“对应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使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中展示的事项名称,并应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中的规范名称衔接一致。
序号
特殊环节信息
对应的政务服务事项信息
特殊环节优化措施
自治区指导部门
备注
特殊环节名称
特殊环节设定依据
特殊环节
法定时限
(工作日)
特殊环节
承诺时限
(工作日)
对应的政务服务
事项名称
对应的政务服务
事项类型
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部门
政务服务事项行使层级
特殊环节实施节点
具体优化举措
1
专家评审
【部门规章】《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实施机关受理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见附件5〔略〕)。
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审查申请材料反映的情况是否与法定的行政许可条件相一致。
实施实质审查,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当面询问申请人及申请材料内容有关的相关人员;
(二)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之间的内容相互进行印证;
(三)根据行政机关掌握的有关信息与申请材料进行印证;
(四)请求其他行政机关协助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五)调取查阅有关材料,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六)对有关设备、设施、工具、场地进行实地核查;
(七)依法进行检验、勘验、监测;
(八)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
(九)举行听证;
(十)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交通行政许可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的,从其规定。
60
50
涉路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盟市、旗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自治区
审查环节中
将承诺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缩至50个工作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专家评审
请提供规定特殊环节的条款,其余条款无需陈列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盟市、旗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自治区
审查环节中
承诺的时限已压缩至*个工作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3
专家评审
请提供规定特殊环节的条款,其余条款无需陈列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盟市、旗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自治区
审查环节中
承诺的时限已压缩至*个工作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4
加固、改造
【部门规章】《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21年6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决定》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公路管理机构审批公路超限运输申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勘测通行路线。需要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承运人应当按照规定要求采取有效的加固、改造措施。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承运人提出的加固、改造措施方案进行审查,并组织验收。
承运人不具备加固、改造措施的条件和能力的,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委托公路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加固、改造方案,由公路管理机构进行加固、改造,或者由公路管理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加固、改造。
采取加固、改造措施所需的费用由承运人承担。相关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 第二款: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下列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采取加固、改造措施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60
55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
盟市、旗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盟市、旗县级
审查环节中
将承诺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缩至55个工作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备注:
1.“特殊环节法定时限”无明文规定的,按“特殊环节承诺时限”填写。
2.本清单中的“特殊环节”均单独计算办理时限,已计算在审批时限内的环节不列入本清单。
3.“特殊环节实施节点”参考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环节,按环节前、中、后阶段填写。
4.“对应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使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中展示的事项名称,并应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中的规范名称衔接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