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址修建项目(项目名称)货物标段
招标编号:MSGCZB******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4 条款内容:投标报价评审编列内容为:投标报价评审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 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修改为:投标报价评审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 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0.5(不少于 0.5)分,每低 1%扣0.25(不少于 0.25)分。(本项满分 30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 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 1%所扣分值。
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澄清文件。
本澄清补遗不影响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制作,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不变,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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