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山头镇木业加工厂房项目(EPCO)(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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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泗县山头镇木业加工厂房项目(EPCO)(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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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P-SXGC******-重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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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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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人民政府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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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孙书记 183 5576 6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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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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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泗县盛世豪庭小区44栋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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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刘会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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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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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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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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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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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山头镇工业园区001号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新安江路领梦大厦18层1801室、廊坊市广阳区第八大街峰尚中心601-603 |
******人民政府西侧路北 1-60 号、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4 幢1 单元 12402 室 |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城隍路 267-5 号 、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 25号 2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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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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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元) |
99.53%(******.00元) |
99.48%(******.00元) |
99.7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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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90日历天(其中设计及图审期限20日历天,施工工期70 日历天) |
90日历天(其中设计及图审期限20日历天,施工工期 70 日历天) |
90日历天(其中设计及图审期限20日历天,施工工期 7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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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 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关部门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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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 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关部门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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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 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关部门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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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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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张一凡 |
杨洪侠 |
赖小华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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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皖******7404 |
皖******3320 |
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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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李萍 |
李康美 |
张宝哲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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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8 |
******640 |
******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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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91.76 |
90.15 |
8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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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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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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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04月24日至 2025年0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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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费7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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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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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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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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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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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泗县朝阳路102号,泗县住建局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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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办公室、0557-7022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