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苏州市分市场举办本次优质粳稻(南粳3908)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5年7月2日 9:45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苏州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数量及价格
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2024年江苏苏州产优质粳稻(南粳3908)2299.32吨,分4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仓储单位:******有限公司(昆山市玉山镇吴淞路101号),详见交易清单。
质量:具体质量以标的物所在仓库样品为准。公告中提供的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竞购方须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需提前预约,李经理 ******),以确保对质量及保管状况有充分了解。如竞购方未进行看样,则在成交后应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且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或申请商务处理。
交易价格:******有限公司车(船)板价。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销售底价:2720元/吨,竞价阶梯5元/吨。交易费按实际成交额的1‰向中标方收取。
标的物详情见 ******有限公司粳稻竞价销售交易清单
重要说明:
(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2)凡未按时提清货物一律按违约处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提货时间:带款提货,从合同成交之日起至2025年7月12日交收完成。逾期提货按按违约处理,如遇雨季等不可抗力,经双方协商解决。
2、提货地点:******有限公司20号仓。
3、******有限公司车(船)板交货。
4、提货方式:买卖双方自主完成交割,买受人凭成交合同,凭身份证明带款或有效汇款凭证到卖方指定库点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双方确认单到交易市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交割完成后一次性清退)。
三、参加竞价销售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如发现存在影响诚信经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不良信息的,本次中标无效。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须确保在 2025 年7月1日17时之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六、交割事项:成交后由委托单位与中标方签订销售合同。货款买卖双方自主完成交割,买受人凭成交合同,凭身份证明带款或有效汇款凭证到卖方指定库点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双方确认单到交易市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交割完成后一次性清退)
七、其他事项
1. 粳稻品种为江苏苏州产南粳3908。
2. 买方每批次提货时必须提供签字盖章后的提货委托书(包括:委托人身份信息、车船号及库点仓号等相关信息),并以原件或扫描件的形式发至本公司具体联系人,否则不予提货,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3. 标书各项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质量以仓库大样为准。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价交易的买方,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4. 买方车船离开卖方提货库点后,如买方对数量与质量产生异议,一概与卖方无关。中标方提货需提前与库点沟通,服从库点安排,不得影响库点正常生产工作。
5. 其他具体交货事宜采购方需遵循实际承储库点安排,包括车辆船只限载等情况。出库数量以实际库存数量为准,结算按实际交割数量为准,如有溢余按标的中标价格结算。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王总 ******
******有限公司
李经理******080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18******
李佩璇 ******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9。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