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内容:
额敏县供热设施扩建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
现将本项目变更如下: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设计资质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资质要求:③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现变更为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③本工程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
3、原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10:30;
现变更为:2025年8月20日11:00。
4、原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10:30;
现变更为:2025年8月20日11:00。
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请各投标人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变更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若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未明事宜,其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设局 地 址:额敏县文化路 联 系 人:王枫尧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额敏镇文化路瑞邦丽景小区22号楼1层118号 联 系 人:丁凡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