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油菜基地建设项目(EPC)(ESSJ-202504QT-******1)
第一次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招标人现发布招标答疑及澄清(1),就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答疑或澄清,本澄清通知共1页,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阅并下载,并注意是否完整。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 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当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4.1 的规定;”,现更正为(更正后与招标公告一致):“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 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当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4.1 的规定;”
本次更正内容不影响招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变。
本次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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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