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新港扩建(0#-8#泊位)工程
门座式起重机调遣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旅顺新港扩建工程项目部旅顺新港扩建(0#-8#泊位)工程门座式起重机调遣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施工单位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门座式起重机调遣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本工程泊位布置在1#港池内、2#港池内及1#港池北侧的岸线上。其中,包括1座防波堤(内侧预留1个泊位)和9个功能性泊位(0#-8#)。功能性泊位包括:1个工作船码头(0#),1个2000吨高速客船泊位,4个30000吨客货滚装泊位,2个10000吨客滚泊位,1个30000吨通用泊位。9个泊位呈折线布置,码头顶高程为+5.0m
项目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新港港内
2.2招标内容:两台门座式起重机调遣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台) | 施工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门座式起重机拆、运输、安装 | DMQ540/30 | 2 | 2025.6.1-2025.6.30 | 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新港港内 | 分包方负责:起重机拆除、安装、运输所需的人员、设备、低耗等全部工料机。本费用含调遣费、证明文件、专家论证等全部内容。 |
2.2.1本次门座式起重机调遣招标分为1个包件,投标人根据能力进行参与。
2.3. 付款条件:
2.3.1 付款比例
起重机安装调试完毕具备向政府特种设备主管部门报检条件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安装、调试合同价款的80%,乙方向甲方开据相应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验收合格并取得检验证后,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开据剩余价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30日支付乙方至合同价款的97%。质保期满后30日内将余款无息付清。
2.3.2 支付方式
金融产品、电汇。
******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各类保理产品支付服务费时,投标人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发包人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特种设备拆卸、安装、运输等 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3.3 信誉要求:投标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
3.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3日 11 时 0 分至 2025 年 5 月 8 日 11 时 0 分******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 11 时 0 分。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PMS/)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北街91号 邮 编:116081 联系人:孙 奇 电话:0411-******-8361 宋炘阳 电话:****** 开 户 银 行:******银行大连中山支行 账 号:************7836 2025 年 5 月 3 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其他运输服务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2 单位: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