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网站公示下线)。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030021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030021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电农创清徐200mw光伏项目一期100mw工程 | 太原市清徐县东于镇、马峪乡一带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阵列、逆变及箱变系统、220kv升压站1座、集电线路、进站和检修道路及配套附属设施和环保设施等。 | (一)施工期要认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绿色施工。严格控制土地扰动面积,限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保护生态植被,坚决制止滥砍乱伐,施工结束后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并做好后期维护。严格落实山西省、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认真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及土方堆放全覆盖、出入车辆清洗、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施工道路要实施硬化并及时清扫和洒水抑尘,有效防止二次扬尘污染,施工机械要严格执行《太原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确保噪声达标。施工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杜绝因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二)运营期要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行清洁生产。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的要求,把生态保护恢复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光伏电场内部的绿化管理,最大限度的保护生态植被,减少区域水土流失。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设施处理后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关标准后作为站内绿化、道路用水,项目建设一座200m3的污水集水池,用于储存冬季废水,保证废水不外排。升压站站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废旧光伏组件和电气元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每台箱变配套设置1座2.5m3的事故油池,升压站设一座60m3事故油池,危险废物(箱变及主变废油、废矿物油、废旧铅蓄电池和废油桶等)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临时贮存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贮存、防渗要求来执行,并在危废暂存间门口设置明显标识,加强危废管理。严格执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将危废贮存点、箱变及配套事故油池、主变及配套事故油池、集油管、污水处理站、管沟、集水池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严禁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电磁辐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运行,确保升压站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控制限值要求,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做好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