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奉化华润兴光燃气2025年度可燃气体报警探测系统(工商用)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 标 内 容:采购可燃气体报警探测系统(工商用)若干。
招 标 范 围:可燃气体报警探测系统(工商用)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技术参数及要求)。采购总金额120万元。
供 货 周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供货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总金额,以先到的为准。在供货期内接业主发货通知后24小时内发货(每次发货的运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报入本次投标单价合计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交 货 地 点:业主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有同类产品在大型燃气企业有过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加盖单位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 “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7日9:00至2025年5月6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城投分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611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6.2 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有限公司(******/)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山头朱村商家自然村南侧1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 ******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934室
联系人:汤幸杰、孙丽琴
联系电话:0574-******
******有限公司
电 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