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流域中游(福州段)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森林植物有害生物防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C259A07C
二、项目名称:闽江流域中游(福州段)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森林植物有害生物防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有限公司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邱阳东路4号 |
98.0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有限公司)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服务地点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报价明细内容 |
单价报价 |
单位 |
1 |
森林植物有害生物防治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自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编写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经采购人与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确认,防治期至2026年3月31日止。 |
喷药防治 |
100 |
元/亩 |
死亡松树清理规格:胸径<10cm |
0 |
元/株 |
|||||
死亡松树清理规格:胸径10-50cm |
260 |
元/株 |
|||||
死亡松树清理规格:胸径>50cm |
1300 |
元/株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秀玉、郁华、高宁霞、谢志信、刘美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福建省招标投标协会、福建省建筑业协会、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闽招协[2021]32号)5.6折,最终计费基数按中标价(扣除暂列金)进行调整,单标段或单次招标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费。因本项目为单价报价无总中标金额,故本次代理服务费按8000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8000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资格、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63号世纪大厦八层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妃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