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30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6日~2024年5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宣城市宣州区朱桥乡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宣环评 〔2025〕9号 |
2025.4.14 |
2 |
关于******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方解石矿露天采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宣环评 〔2025〕10号 |
2025.4.18 |
3 |
******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各类改性塑料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宣环评 〔2025〕11号 |
2025.4.18 |
4 |
******有限公司船舶拆解、维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宣环评 〔2025〕12号 |
2025.4.27 |
5 |
******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实验室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宣环评 〔2025〕13号 |
2025.4.27 |
6 |
******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多孔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宣环评 〔2025〕14号 |
2025.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