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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的实施方案公示

关于2025年度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的实施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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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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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为做好2025年度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资金第二批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202595《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培育家庭农场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晋农2025112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基增能,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培育一批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规模适度、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示范带动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其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支持1个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和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摸底范围的农民合作社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2年以上的3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支持范围与条件

支持对象

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支持对象: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和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摸底范围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支持对象: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2年以上的市级家庭农场。优先支持联农带农数量大的原国家、省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和入选全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的主体。

(二)确定的支持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财务管理规范。执行《农民合作社会计制度》《农民合作社财务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或进行财务委托代理,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家庭农场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完整,能真实反映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状况。

2.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 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涉及经营权出租、入股的,应参照《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在合同中准确标明相关承包地块代码。

3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民合作社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4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5联农带农紧密。农民合作社实有成员数达到30个以上,且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一致。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等。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60%。家庭农场通过雇工、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

6社会信誉良好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严重事件。按时年报并公示,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纳税,税务状态正常;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支持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每个奖补10万元,家庭农场每个奖补5万元,已通过2023 —2024年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资金支持的,此次不再安排。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主要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使用适用财务软件,实行会计核算电算化等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开展品牌化经营,实行标准化生产,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等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完善生产设施,建设清选包装、预冷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四、使用要求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奖补资金不得支付中介费用、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购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已支持的农业机械。

、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

家庭农场在加强阵地建设、健全各类制度方面专项资金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验收合格后拨付使用。我们要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强化项目管理。

????(二)绩效考评

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将目标实施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

(三)加强监管

本次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服务中心对项目建设加强日常督******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下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时间要求

17要求受奖补的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报回县中心新型经营主体股

2.820日前将项目实施总结报回县中心新型经营主体股

附件 1.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申报书

??????2.2025年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申报书

柳林县******服务中心

2025620

附件1

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申报书

申报合作社盖章):

理事长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25年 月

附件2

2025年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申报书

申报家庭农场(盖章): 农场主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25年 月

2025年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申报表

家庭农场名称(盖章)


农场地址

******街道) 村

农场开办时间


录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时间


示范级别


农场主

姓 名

性别

文化程度

手机

身份证号






家庭人口数


家庭劳动力数


常年雇工人数


短期雇工人数


服务带动农户数


流转经营土地涉及小农户数


经营土地总面积

其中:一、家庭承包面积


二、流转面积


三、其他承包面积


1.“四荒”地面积


2.草地


3.水面


4.其他


经营类型(√选)

粮食□ 经济作物畜牧 种养结合£??其他

种植品种


种植面积(亩)


养殖品种


存(出)栏数量(头、羽等)


2024年经营总收入(万元)


2024年净利润(万元)


产品认证类型(有效期内)


认证证书编号


自有商标(品牌)名称


授权使用商标(品牌)名称


是否使用家庭农场“一码通”


是否使用记账软件


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相关资料

1.家庭农场“一码通”图片;2.营业执照(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提供);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土地经营权流转汇总表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提供3份流转面积较大的);4.家庭农场2024年财务报表;5.示范家庭农场的评定文件(最高级别);6.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机食品认证证书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7.家庭农场主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材料A4纸复印,加盖家庭农场公章,并按顺序装订。

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申报表









农民合作社名称


以前年度评定示范社资格(“√”选)

理事长姓名


实有成员数量(个)


国家

省级

市级

成员账户数量(个)


注册登记时间

年 月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成员大会年度召开次数(次)


上年度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上年度经营收入(万元)


上年度可分配盈余(万元)


上年度盈余返还总额(万元)


上年度盈余返还总额占可分配盈余比例(


是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是否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是否发生过安全事故等严重事件


是否纳入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并填报、上传相关信息及资料


申请注册的商标品牌名称


农民合作社承诺

本合作社承诺以下
1.
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弄虚作假,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失信惩戒。
2.
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落实建设内容,加快实施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理事长(签名): 农民合作社(盖章) 理事长电话: 年 月 日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本单位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对该合作社填报、提交材料进行了真实性审查,并经征求同级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林草、供销等部门意见,同意该合作社承担2025年度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

(盖 章)年 月 日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经复核,同意报上级部门备案。(盖 章)年 月 日

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 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农民合作社成员名册; 3.农民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4.上年度(截止12月底)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 5.******银行征信系统企业征信报告;6.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等; 7.农民合作社及产品获奖证书等。以上材料A4纸复印,加盖农民合作社公章,并按顺序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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