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明社区老厂房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泰州市高港区新明社区
2.招标内容:本工程为新明社区老厂房改造工程,改造范围:新建钢结构厂房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包含的所有内容)。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4.合同估算价(万元):89.04
5.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70%(含财政补助资金),第二年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在工程2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付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5?年?3?月-?2025?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否
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4)、3.(5)、5、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 ? ? ? ??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8时30分至2025年7月1日17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报名资料至招标代理处报名(泰州市海陵区泰顺路与兴海路交叉口东北100米2楼211室)。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15时00分。
******办事处主楼六楼中会议室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联系方式
******街道新明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泰顺路与兴海路交叉口东北100米2楼
联系人:吉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