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工程“港车、澳车北上”临时市政通道及应急救援通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工程“港车、澳车北上”临时市政通道及应急救援通道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制主体:自然资源部南海发展研究院(自然资源部南海遥感技术应用中心)
论证报告名称: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工程“港车、澳车北上”临时市政通道及应急救援通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资源局香洲分局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坪岚路4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工程“港车、澳车北上”临时市政通道及应急救援通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附件.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工程“港车、澳车北上”临时市政通道及应急救援通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项目名称: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工程“港车、澳车北上”临时市政通道及应急救援通道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制主体:自然资源部南海发展研究院(自然资源部南海遥感技术应用中心)
论证报告名称: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工程“港车、澳车北上”临时市政通道及应急救援通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资源局香洲分局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坪岚路4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工程“港车、澳车北上”临时市政通道及应急救援通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附件.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工程“港车、澳车北上”临时市政通道及应急救援通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