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云栖央著房地产建设项目勘察及基坑支护设计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人”)委托******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将乐云栖央著房地产建设项目勘察及基坑支护设计
2.比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三明市将乐县
4.项目规模:将乐云栖央著房地产建设项目勘察及基坑支护设计建设用地面积7827.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530平方米,住宅最大层数26层。
5.造 价:项目投资额约9000万元
6.服务期限:中选人自比选人任务通知发出之日起10日内完成任务区域勘察工作;现场岩土工程勘察完成后15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
二、比选服务内容
将乐云栖央著房地产建设项目勘察及基坑支护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及基坑支护设计。勘察满足工程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详细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勘察文件、出具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基坑支护设计需按规范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服务费用计算办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限价) |
不含税总价 |
1 |
岩土工程勘察 |
1620米 |
130.19元/米 |
210907.8元 |
序号 |
名称 |
暂估计算基数 |
取费标准(限价) |
不含税总价 |
2 |
基坑支护设计 |
80(万元) |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60%计取 |
24679.25元 |
序号 |
名称 |
不含税总价 |
||
3 |
勘察、基坑支护设计合计 |
235587.05元 |
注:①上述中比选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数量按实结算;②勘察费用按上述不含税单价包干计取,包含技术服务费、进场费、移机费、安拆费、装卸费、波速、地脉动测试、土壤电阻率测试费、氡检测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勘察报告审查费及专家论证费等。③基坑支护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60%计取,工程暂估80万元,复杂程度按I级,计算设计费限价为24679.25元(不含税),结算时按实际优惠系数及复杂程度结算。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2.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③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乙级和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且为比选申请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4.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比选申请人及其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1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 2025 年 04 月 27 日 16 : 30 ;
2.比选地点:******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
3.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4.比选人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
5.监督部门:******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6.公告媒介:在******有限公司网站(******/)公示。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 2 )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①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3家时,本次比选失败。
②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3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其他事宜
1.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进行索赔。
2.勘察设计费支付:本项目比选人仅负责组织比选活动,不承担本次比选的勘察设计费支付义务,具体事宜由中选人在合同签订与比选人协商确定。
3.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附件: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人:******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