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招标的珠海市香洲区2025年度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项目,于2025年4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为:
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如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份,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1.采购人信息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金鸡路1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联系方式:李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娟
电 话:0756-******、******
******有限公司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4月30日
原招标文件内容: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 1.本项目采用准入制,资格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人作为准入企业可负责香洲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招标人向其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2.本项目由采购人按照评委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若存在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从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3.因中标单位违约解除合同后,由准入企业中的其他中标单位接替原中标单位工作。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1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修改为: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 1.本项目采用准入制,资格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人作为准入企业可负责香洲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招标人向其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2.本项目由采购人按照评委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各包组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包组招标失败。 3.因中标单位违约解除合同后,由准入企业中的其他中标单位接替原中标单位工作。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包组家数不足时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如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份,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1.采购人信息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金鸡路1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联系方式:李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娟
电 话:0756-******、******
******有限公司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4月30日